招租人福能(建瓯)实业有限公司对以下租赁标的物以公开招租方式广泛征集承租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1租赁标的物位于:建瓯市福能闽北商贸城B区1-4#裙楼一层商场招租,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公摊)。
1.2房屋状况、室内装饰及设施以租赁标的物现场实际情况为准(不含前租户可移动的私有财产),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物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物移交日起算。
2.租赁用途、租赁年限、租金报价基准(招租底价)
2.1出租用途:不得用于易燃易爆等货物及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从事的行业并遵守国家法律、租赁标的物所在地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
2.2租赁年限: 5年 。
2.3租金报价基准(招租底价):3.5元/月/㎡
3.租赁竞租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税费及租金收缴办法
3.1 竞租保证金
3.1.1 竞租保证金为3个月底价租金,金额为2100元人民币。
3.1.2 竞租保证金于投标时一并缴交,若投标人如未中标,在开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人。若投标人中标,竞租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依据租赁合同按时补齐;若投标人中标后未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3.2租赁履约保证金
3.2.1租赁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3税费承担
3.3.1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人使用租赁标的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期间承租人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电信、公摊、修缮、电视收视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
3.4租金收缴方式
租金按照先付后用、每月一付的原则支付。首次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支付,后续租金在每一计租周期开始后的7日内支付。
4.装修免租期
3个月。
5.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出租方已收取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并向出租方补缴3个月免租优惠期租金
6.竞租人资格条件
6.1竞租人(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要求竞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人除外)
(2)招租人不接受与招租人、产权人有历史经济纠纷的竞租人参加竞租报名。
(3)竞租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2竞租人(承租方)须接受的承租条件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转租、转借或其他方式将房屋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实施其他处分房屋的行为,若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转租,转租合同内容应经出租方书面认可,同时必须重新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重新签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2)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政府批准的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装修设施的消防手续、验收许可和经营许可等)。承担经营活动(含手续办理等)中的一切经济、民事、行政和其他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及其他责任。
(3)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将装修方案提交并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出租方聘请的物业公司同意,并在出租方及出租方聘请的物业公司监督下进行。如装修事项需取得第三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房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批准的,应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场所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及其它违法活动(承租方依法批准取得的经营许可项目除外)。
(5)租赁期间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地面改造、装修及设施配置,须依照批准的经营许可范围进行并使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物及其所有构筑物负有发现、排查和排除隐患的义务,负责对租赁物和配套设施的维修、维护、日常管理等,对失修、损坏部分及时修复,所发生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必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租赁物及其所有构筑物、配套设施安全使用,同时严格履行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责,承担租赁期间的环保、综治、消防、安全等责任,租赁期间在租赁物内发生所有事故造成人员或者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8)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如改变房屋用途,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由出租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保证改变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调整租金和租赁期限。
(9)承租方移交房屋时应将房屋腾空,且不能对房屋造成损毁;承租方超过30日不归还房屋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房屋中遗留物品视为承租方弃置物品,出租方有权予以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房屋损毁或处置承租方弃置物品出租方垫付的相关费用,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10)其他必须接受的承租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7.竞租报价方式:密封报价。
8.报名方式
8.1竞租人应在公告报名期间到招租人商业运营部(或招租人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招租人审核后领取相关招租文件,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8.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8.2.1竞租人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承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竞租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网站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
8.2.2竞租人为自然人: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个人签名及手印)、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所列数据为准)。
9.报名时间和地点
9.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7日工作日9:00-11:30,15:00-17:30。(若房产有原承租人,原承租人必须正常履行上一轮租赁合同后方可报名,原承租人在此期间未报名,即使缴纳了竞租保证金也视同放弃原承租人资格。)
9.2报名地址:福能(建瓯)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10.竞租文件递交
10.1 招租人接受竞租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9:00-10:00。
10.2 竞租文件递交地点:福能(建瓯)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10.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不予受理。
10.4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10:30。
10.5 开标地点:福能(建瓯)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租人:福能(建瓯)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建瓯市建安路443号竹海商贸城A区1#402-4福能(建瓯)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邮 编:353100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8850058387
监督电话:0599-3828067
福能(建瓯)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7日